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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善城乡人居环境需要系统思维

2019-12-27

日前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,通过了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〈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〉的决定》,以及《广元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《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》《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》《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》《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》等一系列规定、条例,市容市貌、环境卫生等人居条件如何改善进一步受到关注。

近年来,我省深入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工作,在体现特色、提升水平上下功夫、求深化,有效提升了城乡形象和品位。不过,一些地方还存在城市美观乡村脏、大街整齐小巷乱、地面干净地下污水排放不规范等短板,反映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,亟须更为全面系统地推进,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同时,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重要抓手,打造“美丽四川·宜居乡村”,让城乡之间各美其美、美美与共。

城乡人居环境治理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,需树立系统思维,兼顾“表”“里”。垃圾回收处理、共享单车摆放等“明面上”的市容街貌,影响着城市面貌和居民出行,而下水道的宽度、夜晚工地的噪音等“看不见”的环境,则决定了雨季安全、群众睡眠等更隐秘的民生体验……任何环节掉链子,城乡人居环境都难言真正改善。切实改善人居环境,管理者要进一步树立全面系统的治理思维,补齐弱项、短板,既要让“面子”光鲜亮丽,也要让“里子”整洁舒适;既要让地上干净,也要让地下畅通。

切实改善人居环境,对于制约城乡环境发展的重点问题要重点处理。比如,垃圾分类处理备受社会关注,要逐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,逐渐在更大范围推行生活垃圾分类,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、资源化,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;污水治理重点要规范城乡排水行为,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,防治水污染和城镇内涝灾害,治理和保护水环境;加强城容乡貌环境卫生管理,要促进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统一推进。

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治理,还要大力发动人民群众的力量。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风气、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、宜游宜居的生态环境,是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责任。人民群众既是环境整治的直接受益者,也是环境整治的主力军,用好他们的力量,必将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事半功倍。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倡议,让群众感受到环境改变带来的好处;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,引导动员广大群众以主人翁姿态参与环境整治,“人人参与、人人有责”,积极营造城乡环境治理的浓厚社会氛围,创造一个环境优美、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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