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28日从天津市相关部门获悉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》,天津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撤销蓟县,设立蓟州区,原行政区域和政府所在地不变。至此,天津市县级行政建制成为历史,全市实现城区化管理,天津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。
蓟县古称渔阳,春秋时期称为无终子国,战国时称无终邑,秦代属右北平郡,唐朝设蓟州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属河北省辖县,1973年9月划归天津市,相沿至今。
蓟县位于天津市最北部,地处京、津、唐、承四市之腹心。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背景下,撤销蓟县设立蓟州区,对于推进天津市城乡一体化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2016年7月28日,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《关于蓟州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决定》,蓟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县人民政府、县人民法院、县人民检察院,分别改为蓟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、区人民政府、区人民法院、区人民检察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