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5日8时,随着北京市通州区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刘贵明一声令下,全副武装的通州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、司法警察,奔赴通州区宋庄镇六合村,对一起涉及北京城市副中心用地、面积达3000平方米的厂房进行强制执行。此次行动标志着通州法院为期130天的“雷霆2号”执行攻坚行动拉开帷幕。
此次强执的是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。2000年9月10日,通州某村经济合作社与某工贸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,将村里3335平方米土地租给工贸公司,租期30年。合同签订后,工贸公司向村经济合作社支付了全部租金,而后在涉案土地上建设了厂房、生产车间、办公区、宿舍等建筑物。2011年4月,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,上述土地被纳入拆迁范围,经济合作社为此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协议。
经两审法院审理,依法判决解除双方土地租赁协议,工贸公司将房屋、装修设备及附属物一并腾退给原告;原告将剩余租金返还工贸公司,同时给付各项损失529万余元。但案件判决后,工贸公司迟迟不履行腾退义务。经原告申请,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。执行过程中,因被执行人和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等原因,案件未能执结。
15日8时30分,60余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均在执行现场待命,参与执行的搬家公司也等在门口。记者看到,院内厂房、宿舍、办公区一片杂乱,大门右侧平房内的几家住户正在往外搬东西。承办执行法官王林告诉记者,大规模强制执行之前,通州法院主管副院长、执行局局长曾带队实地进行多次勘查,摸清现场情况,也对住在这里的工人进行了充分释明,请他们配合法院工作。因此,工人们对于法院的到来并没有显出惊慌失措,只是快速收拾自己的物品,配合搬离。然而,工贸公司的负责人却没有出现。
王林说:“强制执行前两个星期,我们与他进行过沟通,可他并没有配合的意思。昨天,我又给他连续打了好多电话,他始终拒绝接听。人员搬离后,法院将对现场所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,再由搬家公司搬到临时存放点,交还被执行人。”
此次强制执行的地块位于北京副中心行政办公核心区,由于没有及时腾退,已经影响到相关工程的施工进程。为了更好地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,通州区法院倾注全力,确保涉案土地腾退完成。
记者注意到,执行现场,一名法官始终手持单兵设备,全程记录着现场情况,执行局局长陈汉东时不时戴上耳机,面向单兵设备汇报现场进展。在通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,院长陈立如正紧盯大屏幕观看现场情况,远程指挥执行行动。区人大代表受邀全程监督见证此次行动。
据通州法院副院长徐瑞成介绍,通州法院当日正式启动的执行攻坚行动将一直持续到年底,为期130天。行动中,重点、难点案件将由执行局组织全院司法警察及执行干警集体行动,严惩拒执犯罪,突出执行威慑,加大罚款、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。还将完善联动机制,深入村庄、单位、社区、地铁站宣传失信名单,使失信被执行人人尽皆知,积极与辖区内私立学校、高档宾馆等其他高消费场所联动,使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限,强化执行宣传,将宣传工作与执行工作同部署、同开展、同检查,形成强大的执行声势,打破工作日、休息日的限制,开展全时段执行。